被批太嚴格/10分鐘未出站加收錢 台鐵確定不實施
10分鐘未出站要加收錢的規定,被認為太嚴格,台鐵昨日檢討後,確定不實施。(資料照)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台鐵明年將推出全新「旅客運送契約」,原定規定旅客到站後,十分鐘內應出站,若無正當理由,台鐵可加收起碼里程票價十五元。昨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時,多名立委認為十分鐘並不合理,交通部長賀陳旦也說太嚴格;台鐵局昨日檢討後,確定不實施。
對於訂定十分鐘的規定,台鐵局表示,主要是原先鐵路運送規則中,有規定鐵路機構,可規定車票經查驗後,旅客於車站、列車的合理停留時限;逾時限而無正當理由者,可按最高等級列車或車廂種類,補收合理乘車區間票價。
所言有理 決順民意
台鐵局運務處長張錦松表示,聽取多方意見並檢討後,發現各界所言都有道理,包含有些車站較大、下車點離出口較遠、許多乘客習慣等人潮散去才出站、尖峰與連假因為人潮多,出站速度較慢等原因。
仍會勸導儘快出站
台鐵局指出,許多員工都有反映,主動去關心在月台逗留乘客,會被嫌多管閒事,若真的要執行該規定,勢必跟乘客有爭執,確定明年元旦不實施該規定,但仍會用勸導、關心方式,提醒乘客儘快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