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推廣減香減爐 柔性勸導、以功代金見成效
各縣市防制空污管制焚香措施表
〔葉冠妤、蘇孟娟、劉婉君/綜合報導〕各地方政府近幾年積極推廣減香、減爐已見成效,至於大量焚燒紙錢造成空氣污染,則可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開罰5千至10萬元,不過,交通廢氣及工業排放等才是空污主因,因此地方政府對焚香燒金紙多採柔性勸導,強調「非現階段最重要的管制項目」。
各縣市政府都鼓勵廟宇從一爐三炷香減為一爐一香、以功代金,北市更在10多年前就帶頭推動集中焚燒紙錢,其他縣市陸續跟進;宜蘭、台中、嘉義縣是則是在大型廟宇或遶境活動時,會進行PM2.5即時監測。
新北市環保局公害稽查發言人孫忠偉表示,過去曾依空污法第31條針對宮廟開罰,「非常少,但還是有」,但他直言交通工具、營建工程及工業才是最主要污染源,焚香燒金根本不足微道,「非現階段最重要的管制項目」,不必大張旗鼓控管,市府多採柔性勸導,主要以移風易俗宣導,請宮廟減量、減燒、集中焚燒紙錢。
台中市民政局指出,為兼顧信仰與空品,提出包括以功代金、捐米等方式,取代燒金紙,並推動一爐一香,全台中1005家廟宇中,有769家響應;另購置2部電子鞭炮車,開放免費借用,減少燃放鞭炮;並首創推出廟宇空品旗,推動廟宇低碳認證,今年已有53間廟宇獲認證。
南市則從103年開始推動優質廟會活動,實施金紙集中焚燒與爆竹減量,近兩年各廟宇多能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