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條摻工業用明礬 早餐店老闆起訴
台中「模範早餐店」二○一六年起違法用工業明礬製作油條,衛生局現場封存5包剩餘工業用明礬。(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知名「模範早餐店」老闆何紅真,涉嫌從二○一六年起,為了節省成本,還要讓油條賣相更好、更筆直酥脆,竟違法在油條內添加工業用明礬(俗稱澎鬆劑),每包明礬五十元,可做三百至四百根油條,再以每根油條十三元賣給消費者。
台中市衛生局在早餐店內查獲的明礬包裝還註明「禁止用於食品」。台中地檢署昨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將賣明礬的欣捷公司負責人陳志成與模範早餐店負責人何紅真起訴。
台中地檢署調查,工業用明礬每包四百五十公克,價格五十元,可製作三百至四百根油條,平均每根的明礬成本約○.一四元,市面上食品級明礬,價格約比工業級貴二至三倍,若使用食品級的明礬,每一根油條明礬成本約提高○.一四至○.二八元。
台中地檢署認為,模範早餐店進貨十包明礬,如果全部用完,不法利益約三萬九千元,犯罪所得沒收。台中市衛生局指出,工業級明礬如攝取過多或長期攝取,可能會影響肝腎功能與人體健康。
起訴書指出,陳志成(四十四歲)是欣捷公司負責人,何紅真(六十二歲)是模範早餐店負責人,二人都知道非食品級(又稱工業級)明礬,不是許可的食品添加物。
陳志成於偵查中認罪,坦承模範早餐店向他購入明礬,是當油條的澎鬆劑,他貪圖便宜購入工業用明礬,創造更高利潤。何紅真說,她曾詢問欣捷送貨員,為何明礬包裝註記「工業用」,送貨員答稱都可以用,但送貨員否認上述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