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七佳石板屋聚落 長出鐵皮屋
老七佳部落一處緊臨石板屋的空地,最近有人興建鋼構鐵皮建物。(記者陳彥廷翻攝)
〔記者陳彥廷/屏東報導〕屏東縣春日鄉的七佳石板屋聚落是縣府文化資產中的「聚落建築群」,最近竟有人在部落廣場大興土木,突兀的鐵皮鋼構屋,讓族人看傻眼。春日鄉公所昨請行為人說明後,認為有觸犯「文資法」之虞,已勒令停工。
屏東縣原民部落石板屋各有特色又是完整建築聚落群,被文化部列為世界文化遺產潛力點。其中老七佳部落約海拔五七○公尺,位居深山,交通不便,族人遷居後,部落石板屋雖經多次颱風吹襲,現仍有近五十棟屹立不搖。族人遇傳統慶典,仍會回老七佳廣場舉辦,平常也會前往維護環境。
不料,上週族人回到舊部落,剛走進廣場,就發現旁邊空地被大興土木。搭起的鋼構鐵皮屋至少兩層樓,面積約卅坪,鋼筋外表被裝上木頭企圖偽裝成原木樑柱,鐵皮鏤空鋼架和緊鄰的石板屋格格不入。居民直指場主為開發觀光販物興利,破壞整體部落文化景觀,令族人痛心。
突兀的建設引發民情激憤,鄉公所昨請來鄭姓行為人說明,鄭男辯稱當初其他石板屋翻修時也曾用鋼樑代替木樑,該建物他會加以美化,不致突兀。
鄉公所強調,該聚落為文化資產,又屬原民保留地,鄭男私自動工有觸犯法令之虞,已勒令其停工。至於實際違法樣態,須待縣府現勘後才能確定。
縣府文資所主任王文章說明,依據照片判斷,該塊地在聚落建築群範圍內,開發行為違反「文資法」第卅四條規定:營建工程或其他開發行為,不得破壞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之完整。縣府實地勘察後,若確定違法,可依「文資法」第一○六條開罰卅萬到二百萬元,並要求回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