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乳瑪琳流竄 桃市衛生局裁罰遠東油脂240萬元
食藥署粗估,問題乳瑪琳可能已有八百多公噸的產品。(記者吳亮儀攝)
僅追回26公噸 800多公噸恐已下肚
〔記者陳昀、吳亮儀/綜合報導〕遠東油脂公司使用逾期的無水奶油和乳瑪琳,重新製成乳瑪琳、酥油等十九項問題產品,已有高達八六三噸流入市面,桃園市衛生局昨約談業者並與食藥署討論後,決定裁罰二百四十萬元,並追討近九百萬元的不法所得。不過,因目前僅追回廿六公噸過期奶油商品,食藥署坦言,估計民眾恐已吃下八百多公噸的過期乳瑪琳。
另將追討近900萬元的不法所得
根據食安法規定,可罰遠東油脂六萬元到兩億元,但桃園市衛生局只開罰兩百四十萬元,外界質疑「這算重罰嗎?」衛生局食品管理暨檢驗科科長關百娟解釋,是依食安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罰鍰裁罰標準開罰,考量遠東油脂應受責難程度、所產生的影響、違規行為故意性、不法所得及該公司資產,針對無水奶油、乳瑪琳兩項逾期原料各開罰一百廿萬元,已經是罰鍰的最高額度。另將依食安法向遠東油脂追討不法所得,粗估約八百到九百萬元。
食藥署昨緊急宣布,各通路業者昨午夜前要下架遠東油脂公司保存期限為今年三月八日到九月卅日的產品,並已通知四大超商、各大通路商和食品業者,若沒完成,最高可處三百萬元罰款,等於今天市面上就看不到這些疑似用過期原料的商品。
北市衛生局續追乳瑪琳下游廠商,截至目前北市已下架431.268公斤。(台北市衛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