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處理效能 13焚化廠延役

環保署長李應元表示,國內廿四座使用中焚化爐,其中十三座將仿效國外經驗辦理延役。圖為獲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的八里焚化廠。(資料照,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環保署長李應元昨表示,國內廿四座使用中焚化爐,其中十三座將仿效國外經驗辦理延役,並增設防污升級措施,對離島垃圾運送問題,將補助運費,也計畫在北中南設置廚餘生質能源廠,推動循環經濟也擴展綠能。
焚化爐營運期限通常為二十至二十五年。李應元表示,目前全台廿四座營運中焚化爐,經評估設備老舊已超過十五年以上而效能遞減者,排除不適用補助比率屬第一級的地方政府(台北內湖、北投、木柵)等,及在二○二二年營運尚未滿二十年等共十一廠,其餘十三廠將辦理延役並增置防污升級措施,估計延役十五至二十年。
焚化爐延役二十年,幾乎等於延長使用年限一倍,安全是否無虞?環保署指出,以目前焚化爐其土木建築來看,使用四十年應是還好。焚化廠經延役升級後,每天可增加處理八四五噸垃圾,相對可增加發電量三.二四億度,減少每年碳排量十七.一萬噸。
至於離島包括小琉球、蘭嶼的垃圾問題,李應元表示,將持續推動「源頭減量、資源回收」政策,補助運費協助將垃圾運至本島,設置多元化垃圾處理設施。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長蕭清郎說,目前全台每日垃圾量是一萬九二○○多噸 ,在北、中、南各設一座廚餘生質能源廠後,將廚餘用在生質能源,不僅每天可減少六百噸垃圾量,且發電量每年可達二一六○萬度,增加售電收入八六五○萬元。
民團籲應加強處理事業廢棄物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指出,環保署對各類事業廢棄物處理未做良好規劃或指導,致使很多事業廢棄物可以再利用,卻無處可去,造成焚化爐須延役處理垃圾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