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送餐飲外賣 再度挑戰法律規範
2016/11/13 06:00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Uber進入台灣近四年,至今都還未在台合法,週二又要推出UberEATS,與餐廳業者合作透過機車外送服務。公路總局監理組副組長梁郭國表示,UberEATS並未申請登記汽車貨運業,若營運模式是招募自用機車送貨,即違反公路法第七十七條、未經申請許可經營汽車運輸業,可處五萬至十五萬元罰鍰。
梁郭國坦言,這種貨運模式比Uber載人還要難取締,尤其現在許多監理同仁的手機都被Uber封鎖,連UberEATS網頁都進不去;但只要確認是違法,就會盡力去取締。
透過APP經營送貨服務的公司非常多,不過很多都可能違法,梁郭國指出,像是來自香港的即時快遞平台Lalamove,就被法院判定違法;因為它是單純找人來送貨、再跟民眾收費,就可認定是經營貨運。但目前看UberEATS網頁的資訊,似乎是跟餐廳合作,消費者在平台上有很多餐廳可選擇,有點類似團購網,因此無法立刻確定只是提供一個平台、還是有貨運服務;也要釐清餐廳、Uber、司機與顧客之間的關係,才能判斷到底是不是違法。
Uber強調,UberEATS尚未在台推出,服務還沒開放,因此任何使用者皆無法使用UberEATS App。
UberEATS預定週二在台上路,目前已在官網上召募送餐員。首波合作餐廳包含鼎王麻辣鍋、茹絲葵牛排、新都里懷石料理、起司公爵等;民眾透過APP點餐,合作司機會透過機車或自行車將餐點送到消費者手上。
逢甲大學運輸科技與管理學系副教授李克聰表示,不論是Uber還是UberEATS,都應該要先適應台灣法律。建議Uber先在偏遠地區提供服務,有效利用當地閒置車輛資源,既可獲得好評,也不會影響既有業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