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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打針技術差 婦撥護理師手判刑

2016/11/07 06:00

〔記者王俊忠、吳柏軒/綜合報導〕不當干擾醫護人員從事醫療行為會觸法!

被扎多針 女兒痛哭婦心急

楊姓婦人帶著發燒的五歲小女兒到成大醫院急診,因蒲姓護理師為女兒打針時未立即找到正確位置下針,女兒被刺了多針、痛得大哭,急得撥打護理師拿針劑的手,結果針頭彈出刺傷護理師手指。蒲員怒而提告,一審依違反醫療法判楊婦三個月徒刑,引發各界討論。

起訴書指出,楊婦去年五月廿四日晚上帶小女兒到成醫就診,蒲姓護理師為女童打靜脈留置針,楊婦不滿她未立刻找到正確位置下針,導致女兒疼痛、哭鬧,出手撥打護理師拿著針劑、針頭刺入女童體內的右手,造成注射針針頭彈出,扎到蒲姓護理員的右手無名指,蒲員到警局控告楊婦涉嫌傷害。

庭訊時,楊婦批評護理師技術不純熟,至少對女兒刺了九針,女兒痛得哇哇大哭,質問對方,但對方都不理,出手是正當防衛,非刻意傷害護理師,且事後檢驗,護理師也沒發生感染。

妨害執行業務 判刑3月

台南地院法官表示,楊婦以強暴手段妨害醫事人員執行業務,造成護理師受傷,實不足取,但被告動機是擔憂女兒病情、不滿護理師技術差,依法判楊三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南市衛生局醫事科長韓佩軒表示,打靜脈留置針應是一般打點滴用的針,小孩子的血管比較不易尋找施打。家長如發現護理人員一直打不好針,可要求對方停止施打,再到護理站反映、尋求較資深或打針技術較好的護理人員來為孩子施打,千萬不要在護理人員打針時撥打護理人員的手,以免弄傷患者血管或是護理人員。

全家盟:可體諒心情 建議和解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榮譽理事長吳福濱指出,這麼小的事情都演變成醫療糾紛,鬧上法庭,太過「耗訟」。他說,家長不應動手,但可體諒心急、情有可原;況且護理師也對幼兒多次扎針,恐專業不足。他不認為家長犯下「妨害醫事人員執行業務」罪行,雙方應該和解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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