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脫法避黨政軍條款//投審會 將中嘉案退回NCC重審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詹婷怡(記者朱沛雄攝)
〔記者黃佩君、陳炳宏、王憶紅、李欣芳、蘇芳禾/台北報導〕關係國內有線電視系統發展的遠傳併中嘉案,過去連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公平會兩關,僅再過經濟部投審會核准即可底定,引發外界憂心。投審會昨以遠傳有以債作股、實質控制中嘉情況,恐藉由脫法行為規避黨政軍條款限制,決議退回NCC重新審查。
遠傳去年七月表示,將以一七一億台幣間接入主中嘉網路。但因政府四大基金持有遠傳股票,遠傳受黨政軍條款限制,無法直接入股,因此「繞道」以美國摩根士丹利亞洲私募基金MSPEA投資中嘉,遠傳再購買摩根士丹利旗下荷蘭商NHPEA及其子公司發行之公司債方式投資,外界批評是「假買債、真入股」。
不過,NCC、公平會分別於去年底及今年一月底,仍以附帶決議方式通過本案,僅剩投審會最後防線。今年二月,立院經委會做成決議,表示新政府將被迫於五二○後馬上處理中嘉案,要求NCC重新審查。
但NCC新任主委詹婷怡上任後,九月初發文投審會,表示未發現新事證,將維持之前決定,不進行重審;此舉引發外界批評,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即抨擊NCC把關不力。
投審會昨召開會議審理此案,認為遠傳仍是投資架構中最主要出資者,遠傳此投資規劃恐規避黨政軍不得投資媒體限制;也認為NCC之前並未將主要資金來源、財務規劃納入審查,這些是認定遠傳是否為實質投資人的關鍵因素,決議退回NCC重新審議認定。
根據投資計畫,整體投資中嘉資金為七四五億台幣,NHPEA及其子公司為主體。但NHPEA自有資金僅卅三.一二億台幣,其餘為遠傳認購其不具股權轉換性質公司債一七一億、國內法人廣欣伍現金增資廿二億、國內銀行以借新還舊方式清償前買主安博凱之現金聯貸五一八.五億。投審會認為,遠傳為最大單一出資者,仍可能影響經營。
NCC回應,將依據投審會結論與函覆意見,以及NCC蒐集調查的事證資料,依法嚴格審查。詹婷怡更強調:「NCC從來沒有說不審!」民進黨方面表示,重審合乎價值與人民利益。
MSPEA、遠傳均表驚訝與遺憾
遠傳表示,MSPEA及遠傳對此結果都感到非常驚訝與遺憾。遠傳強調只是公司債債權持有人,不可轉換為股權;且未來若黨政軍條款鬆綁,遠傳要進一步做股權投資,依法仍須再向NCC及有關機關提出申請、取得核准,投審會的認定顯有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