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團協紛爭多 22教局長建請開跨部會議解決
全校協理事長翁慶才(中)揭露全國22個教育局長在局長會議中連署建請行政院儘速研商「教師團體協約」衍生的爭端,以促進校園和諧安定。(記者林曉雲攝)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史上第一次!全國廿二個教育局處長共同連署,建請行政院儘速召開跨部會議,解決學校與教師工會締結「教師團體協約」衍生爭端,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和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昨也跟進連署。全校協理事長翁慶才表示,教師組工會並推動團體協約,要求列入老師不站導護、工會幹部應有會務假等內容,引發學校行政與教師團體的衝突,應速修法由教育部和地方政府做為教師團協的對象,才能平息學校內動盪不安。
依「工會法」,教師可組織工會,並適用「團體協約法」,除教師薪資不能協商,有關教師的授課節數等工作條件及內容是可依法要求進行團體協商。
翁慶才表示,教師團協是重大議題,已對中小學校園造成負面衝擊,才會有台灣教育史上第一次教育局長的連署行動,現在以學校做為老師的雇主,團協對象竟是校長,衍生對立和爭議延燒全國,偏偏教育部和勞動部各自為政,只推校長入火坑單獨面對,行政院應力促「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及「教師法」修法,將教師工會團體協商的對象確認為地方政府和教育部。
全教總:勿把責任推給校長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受訪指,勞動部解釋老師的雇主是學校,勞資爭議以學校為主對象,但本應以縣市政府及教育部為主要對象,與工會協商、解決相關糾紛,不要把責任都推給學校和校長。
翁慶才強調,學校不是工廠、孩子不是商品,學校教育事務的協商與一般勞資團體協商,本質上差異,不可削足適履,為維護孩子受教權益,家長也有參與團體協商的監督權益,更該被保障。
翁慶才表示,目前有六縣市進行教師團協中,新北市目前有廿二所學校,另有南投、彰化、台南、高雄及宜蘭,其中宜蘭縣有四十二校送出初步團協內容給宜蘭縣政府,宜蘭縣政府未核可,還被依不當勞動裁決告上勞動部。
教部邀各縣市開會廣徵意見
教育部師藝司司長張明文表示,教育部昨已邀各縣市代表開會,蒐集團協爭議項目,後續還將徵詢教育團體及學者專家意見,必要時與勞動部溝通,希望建立更妥善的協約做法與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