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黑心胡椒粉還逃漏稅 「台灣第一家」4人遭起訴
知名「台灣第一家」有限公司,涉嫌將砷含量超標的工業用碳酸鎂摻製椒鹽粉等產品。(北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知名「台灣第一家」有限公司,涉嫌將砷含量超標的工業用碳酸鎂摻製椒鹽粉等產品,在超市等通路出售,提供「台灣第一家塩酥雞」店面使用,八年不法所得一億一千多萬元。新北地檢署還查出業者漏報營收一億餘元,逃漏稅八百六十五萬餘元,昨依違反食安法、商業會計法,起訴創辦人陳廷智、次子兼總經理陳星佑、長女兼副總陳鏡如及簡姓會計。
陳廷智被喻為鹽酥雞發明人,椒鹽粉則被標榜是其公司鹽酥雞美味的武器。檢方偵辦時,陳廷智等人辯稱以為可以添加碳酸鎂。台灣第一家公司昨發表聲明,指碳酸鎂經送驗,內容物均符合規定,相信司法會證明並無違反食安法等情事。
檢警調查,一公斤食用碳酸鎂約兩百廿元,工業用碳酸鎂約四十六至五十三元,業者疑為節省成本,並讓椒鹽粉不易受潮、結塊,涉從九十六年起向上游的純佳公司購買允成化工生產且寫有「For Industrial Use Only(僅限工業使用)」的碳酸鎂,以一比廿比例加入胡椒粉、椒鹽粉等產品出售,另供旗下「台灣第一家塩酥雞」店面使用。
檢方將查扣的工業用碳酸鎂送驗,發現砷含量均超標。專家表示,長期砷暴露可能致慢性中毒,攝入無機砷可能使皮膚癌、肝癌、膀胱癌及肺癌風險增加。
檢方指出,彰化發生業者使用工業用碳酸鎂事件後,陳廷智指示將工業用碳酸鎂搬到長子住處藏匿,已開封產品則丟棄,另購買食用碳酸鎂掩飾。陳鏡如則指示將電腦中的工業用碳酸鎂進貨資料,及一○一年以前的會計資料刪除。
檢警去年四月搜索該公司,查扣內帳發現九十九至一○三年間,至少進貨五十七筆,卻只有三張發票,不法所得約一億一千九百多萬元。
檢方還從一○一至一○三年的會計資料中發現,該公司每年營收都超過三千萬元,卻以較低純益率的擴大書面審查方式報稅,涉嫌以旗下三間關係企業分別報稅,漏報營收一億八百五十一萬餘元,逃漏稅八百六十五萬餘元,若加上罰鍰,應補稅合計兩千萬餘元。
涉犯食安法中的製造、販售添加未經許可添加物罪嫌,最重可處七年以下徒刑,併科八千萬以下罰金。涉犯商業會計法部份,則可判五年以下。檢方請求沒收犯罪所得一億一千九百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