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7天國假恢復 928就能休
勞團手持標語繞行勞動部前廣場,要求勞動部把七天國假還給勞工。(記者吳柏緯攝)
〔記者吳柏緯/台北報導〕馬政府時代公布的「勞基法施行細則第廿三條修正案」刪減勞工七天國定假日,引起爭議。勞動部昨日表示,今天將公告修正案失效,勞工今年國定假日恢復為十九天,預計九月廿八日「孔子誕辰紀念日」(一般稱教師節),勞工就可依法休假。
勞基法施行細則23條修正案失效
從今年開始,法定工時由雙週八十四小時改為單週四十小時,基於公務人員每年共十一天國定假日加週休二日,每年休假日有一百一十五天,而勞工過去有十九天國假(含勞動節),為讓全國勞工與公務人員的休假一致,勞動部原計畫修法刪除勞工的七天國定假日,勞工週休二日加十一天國定假日及較公務員多一天勞動節,每年休假日一百一十六日。但勞團質疑工時新制讓勞工週休二日沒落實,國定假日又被刪減,等於變相增加工時;立院也因而做出「勞基法施行細則第廿三條修正案」不予備查的決議。
勞動部條件司專委王金蓉表示,基於尊重立法院決議,因此勞動部今天將公告施行細則失效,將原本刪除的七天國定假日還給勞工。
勞團要討回已刪的2天假
不過,勞動部不溯及既往的作法,等於勞工損失今年一月二日、三月廿九日兩天國定假日,昨天有多個勞工團體赴勞動部抗議,要求將被刪的七天國假「完整」還給勞工。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指出,砍假案既然失效,勞動部應行文各地勞動主管機關,要求轄內各公司修正行事曆,並把已刪的一月二日、三月廿九日兩天假,以補假方式還給勞工。
雲林縣產業總工會秘書長姚光祖指出,若勞動部主張全國應休假一致,應該要增加公務員的休假,而非刪減勞工國假。
勞動部持續推動週休二日修法
雖然七天國假暫時還給勞工,勞動部仍希望在勞工全面「落實週休二日」的前提下,未來與公務員休假日一致化。但目前立院對週休二日修法案有諸多異議,勞動部長郭芳煜曾強調,目前已在研擬相關配套措施,希望今年內將新的修法草案送至立法院。
勞動部條件平等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則表示,修法工作仍在推動,部內有透過民調收集民眾意見,另一方面,也有多位立委針對週休二日制度提出修法案,都會舉行公聽會廣徵各方意見,不過目前對於修法並沒明確時間表,無法斷言新制度何時會上路。而在新法案上路前,勞工的十九天國定假日會持續實施。
勞工下半年恢復的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