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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看判決 如塑化劑事件重演

行政庭長游柏宏並說明,正義食品在本案是因上游廠商供應油源不明,也是受害者,並非如大統長基案故意添加有害人體物質,才做出如此判決。(記者黃建華攝)

行政庭長游柏宏並說明,正義食品在本案是因上游廠商供應油源不明,也是受害者,並非如大統長基案故意添加有害人體物質,才做出如此判決。(記者黃建華攝)

2016/06/16 06:00

〔記者吳亮儀、林彥彤/台北報導〕台灣消保會受理正義劣油集體求償案昨天宣判,求償四億七千多萬元,高雄地院一審卻僅判正義食品賠償九百三十六萬元。消基會董事長陸雲表示,法院因為沒有實質對人體傷害的證據而輕判廠商,判決結果有塑化劑事件重演的感覺,不符社會期待,網友則批根本就是變相鼓勵犯罪。

呼籲嚴懲才可警惕黑心

塑化劑風暴引發全台消費者恐慌,消基會提出廿四億元團體訴訟求償金,但新北地院引用衛福部的塑化劑衛教手冊,指稱塑化劑對健康沒損害,僅判賠一二○萬元。消基會董事長陸雲說,因為沒有實質對人體傷害的證據而輕判廠商,此次判決結果有塑化劑事件重演的感覺,司法判決應衡量社會期待,嚴厲處分才可做為社會的警惕,賠償金額至少不能低於廠商不當得利的獲益。

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表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在無法證明數額時,最高可判賠三萬元,相較於這次平均一位消費者僅三千元的賠償金額實在偏低,難以對廣大消費者交代。

游開雄推測,可能因為法院判斷正義食品是因上游廠商供應油源不明,屬於過失犯,以及消費者食用油品後未出現具體病徵,難以證明正義豬油損害消費者健康,才輕判九百三十六萬元。

網友批變相鼓勵犯罪

許多網友也不滿這樣的判決結果,有網友說法官要幫忙付四億元,還有網友認為這種判決根本就是變相鼓勵犯罪、無嚇阻作用,還有人說:「消費者還是自求多福吧!廠商拿大便提煉精製後,東西一樣可以吃啦,反正吃完你沒立刻去看醫生,廠商就沒事。」

食品藥物管理署署長姜郁美說,雖然獲賠的金額不算高,但總已有了判例、消費者有得到賠償,這是最重要的。

台灣大學食品安全中心執行長許輔表示,台灣缺乏類似食品安全賠償的經驗,這次判決出來後,和原先求償的四億多元金額差別太大,但這就是台灣社會仍極需要學習的地方,應該還有更多人應該要去求償的。

許輔舉例,有一些是真正商業損失更大的業者,他們要不要算入?還有下游廠商的損失等,都是這個判決沒辦法處理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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