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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Bike遺失找回還是要賠 消基會批

台北、高雄、新北建置公共腳踏車提供市民使用,雖然健康環保,消基會檢視三市公共腳踏車租貸契約,卻發現相當不利消費者。圖為台北YouBike。(資料照)

台北、高雄、新北建置公共腳踏車提供市民使用,雖然健康環保,消基會檢視三市公共腳踏車租貸契約,卻發現相當不利消費者。圖為台北YouBike。(資料照)

2014/01/10 11:07

〔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台北、高雄、新北建置公共腳踏車提供市民使用,雖然健康環保,消基會檢視三市公共腳踏車租貸契約,卻發現相當不利消費者,尤其是若遺失腳踏車就得賠錢,就算日後尋獲,腳踏車所有權仍屬市府,民眾賠償的金額卻一毛都不會歸還,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發行人陳智義批評,市府簡直就是投資一台賺二台腳踏車的錢,這樣的契約內容完全不利消費者。

消基會今天召開記者會,檢視台北YouBike、高雄C-bike以及新北NewBike的公共腳踏車租貸契約內容,發現條文規定完全沒有消費者保護的概念。其中在腳踏車遺失部分,高雄市若三個月未尋獲,計算車輛折舊率後賠償車輛殘值金額;台北市是一個月未尋獲就要賠償9000元;新北市則是遺失3日未尋獲,賠償1萬元。

三市對於遺失車輛的賠償金額和賠償方式不盡相同,一旦尋獲,單車的所有權仍歸市府所有,而之前市民賠償的金額卻不會退還。陳智義就批,簡直就是租你一台,再請你送一台!

陳智義說,針對這樣不公平的契約內容,消基會將發文給縣市政府交通局要求改善。

圖為新北NewBike。(資料照)

圖為新北NewBike。(資料照)

圖為高雄C-bike。(資料照)

圖為高雄C-bike。(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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