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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毒澱粉事件 北市衛生局推安全證明

2013/05/28 14:5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毒澱粉」事件延燒,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天宣布,自6月1日起,販售粄條、肉圓、黑輪、粉圓、豆花、粉粿、芋圓及地瓜圓類等8大類食品,如未張貼安全證明,最高罰新台幣15萬元。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目前已稽查本市13家澱粉工廠,共計回收怡和澱粉公司「樹薯澱粉(雙文幼粉)」1萬2020公斤、日正公司「地瓜粉圓」及「波霸粉圓」7300公斤,將於1周內完成銷毀。

衛生局指出,抽驗140件市售澱粉食品及原料,已完成檢驗85件產品,其中2件粉圓、5件黑輪檢出順丁烯二酸不符規定,已立即下架。

針對8大類食品,包括粄條、肉圓、黑輪、粉圓、豆花、粉粿、芋圓及地瓜圓類等,自5月27日起所有澱粉類原料提供者必須提供安全證明給販賣業者,讓業者張貼於明顯處供消費者檢視,衛生局並自6月1日起啟動全面稽查,如查獲違規者將加重處罰,未張貼者最高罰新台幣15萬元。

衛生局表示,目前行政院衛生署正加速完成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加重罰則及業者責任,衛生局將全力配合辦理。針對違規者,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之規定,可處3至15萬元罰鍰,產品依法應沒入銷毀;如經評估相關產品足以造成人體健康危害者,則將依法處6至6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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