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中心遭罰 未改善反訴請禁止執法
2010年10月,World Gym正式接手經營台灣的加州健身中心,此為世界健身中心天母店。(記者陳恩惠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知名運動中心WORLD GYM,前年因與消費者簽訂的契約中,包含不可退費及轉讓等事項,遭台北市、新北市、以及新竹市等地消保官稽查,新北巿政府更開罰6萬元。日前業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訴請禁止執法,上月底遭新北市地方法院駁回。
自稱台灣第一大健身品牌、全球第四大連鎖俱樂部的世界健身中心WORLD GYM,在台有22個據點,前年因消費者簽訂的契約中,內含不可退費及轉讓等對消費者不平等事項,遭到消保官開罰6萬元,但未料業者透過行政訴訟,向台北市、新北市、以及新竹市等地的消保官提告,要求行政機關不可依法開罰,
新北巿政府法制局表示,該業者企圖以法律手段影響法院,透過判決程序,預先排除主管機關行政監督,使消費者日後只能聽業者這份違反法令的定型化契約,拘束或限制消費者的權利。法制局指出,若發生糾紛,消費者只能提起民事訴訟,但相對花費鉅資、且耗時,難以與業者對抗。
法制局認為若定型化契約與法令不合,業者應依法調整定型化契約內容,而不是反要求政府不要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