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打疫苗案逆轉 判國賠確定
2012/08/29 16:3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屏東黃姓家長帶剛滿月小孩,施打B肝疫苗,護士卻誤打日本腦炎疫苗,家長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等近百萬元,被地院判決敗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大逆轉,認為屏東縣衛生局誤打疫苗雖未產生不良後遺症,但仍需賠4萬多元並確定。
98年9月23日上午,黃女前往屏東縣衛生局為剛滿月小孩施打B型肝炎疫苗,周姓護士卻誤取日本腦炎疫苗追打,造成小孩活動力減弱、語言發展遲緩,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等近百萬元。
被告衛生局和周女則說,小孩經醫院檢查、評估正常,已排除接種日本腦炎疫苗所產生的急性不良反應。又說,小孩所產生的不良反應,與誤打疫苗應在七日內發生反應比對,沒有因果關係。
二審合議庭法官說,誤打疫苗雖未產生後遺症,但被告等仍需支付精神慰撫金、醫療檢查費、車資等費用共4萬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