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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反被告 衛署擬修醫療除罪化

2012/07/06 11:52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法務部今天召開「醫療行為應否除罪化或過失責任應否嚴格化公聽會」,包括法官、高檢署、衛生署、醫改會和病患代表等超過300名代表出席。其中衛生署主張,醫療業務不同於一般的業務行為,應跳脫刑事一般業務過失的刑事處分,擬修法讓醫療過失除罪化。

衛生署認為,醫療業務不同於一般的業務行為,有其急迫性、不確定性和救命性,且醫療法已明定細則,醫事人員執行業務致病人死傷者,以故意或明顯違反醫療常規而且情節重大者為限,負刑事責任,以此來節制醫事人員因為醫療糾紛所負擔的刑事責任。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認為,台灣醫療品質享譽全球,但是醫師被起訴人數也高於歐美各國,資料顯示,台灣每年有36.7位醫師被刑事起訴,美國僅1.2位,台灣的起訴率是美國的400倍。

石崇良說,台灣醫師工作壓力大,負擔重,且醫療糾紛頻傳,影響醫師投入醫界意願,我國急重症醫事人力大量流失,才會主張跳脫刑法一般業務過失的刑事處分,另訂過失責任,保障醫病關係。

儘管衛生署表明態度,但是與會人士並未一致同意,法院代表和法務部持保留態度,認為刑法沒有重大過失的概念,也沒有針對特定行業進行修法減輕過失責任,若單單為醫師修法,恐有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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