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優良教師獎金擬增50% 9大教師工會籲大幅調高
資深優良教師獎金擬增加50%,台教產等9大教師工會呼籲教育部再大幅調高。(台教產提供)
老師服務滿10年、20年、30年及40年,目前可分別領取4000元、6000元、8000元及1萬元資深優良教師獎金,教育部近期預告修法,擬全面調高50%,最高增至1萬5000元。台灣教育產業工會等9大教師工會今(1)日發聲明認為調幅仍不足,要求參考偏遠地區教師久任獎金規模,大幅提高資深優良教師獎金。
教育部規劃將資深優良教師獎金提高至現行1.5倍,也就是增加原金額50%,服務滿10年、20年、30年及40年,將分別增為6000元、9000元、1萬2000元及1萬5000元,換算各增加2000元、3000元、4000元及5000元。
台教產理事長郭彥成表示,現行「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已將資深優良教師獎金及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久任獎金納入教師獎金制度,代表「久任」本身具有政策價值。資深老師長年累積教學、學生輔導及校務推動經驗,若希望穩定師資,就應給予更實質的制度性肯定。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蕭家怡表示,「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已建立久任獎勵機制,以實質誘因穩定教育人力,教育部可參考偏鄉久任獎金數額,重新檢討資深優良教師獎金。
目前偏遠地區老師服務滿8年,依偏遠、特殊偏遠及極度偏遠地區,一次分別可領7萬元、10萬元及15萬元;滿11年則分別為11萬元、15萬元及22萬元。
9大教師工會提出3項訴求,包括資深優良教師獎金應大幅提高,不以調高至現行1.5倍作為修法目標;保障依法停聘後最終未受解聘或終局停聘處分、恢復聘任老師的年資權益;並檢討偏鄉久任獎金制度,合理採計跨校及不同身分服務年資。
郭彥成表示,尊師重道不能只停留在口號,應反映在待遇及制度上。聯合發聲明的9大工會包括台灣教育產業工會、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基隆市教師職業工會、苗栗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新竹市教師職業工會及新竹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