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黃金獵犬趴趴走!飼主違規放養、沒絕育打疫苗 重罰8.3萬

    飼主應每年帶愛犬施打狂犬病疫苗。(動保處提供)

    飼主應每年帶愛犬施打狂犬病疫苗。(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動保處日前接獲檢舉,五股區一隻黃金獵犬多次在無人伴同下於街頭遊蕩、隨意便溺,動保處查明飼主身分後,除認定放養違規外,更清查出飼主名下犬隻未依法絕育及未定期施打狂犬病疫苗,3項違規合計重罰8萬3000元。動保處呼籲,放養易釀交通意外與寵物危險,飼主務必落實管束與防疫責任。

    動保處指出,日前接獲五股區自強路民眾陳情,指有一隻黃金獵犬經常於街頭獨自行走,並有隨意便溺情形。民眾提供的多支監視影像,清楚記錄犬隻於不同時間單獨出現在自強路一帶巷弄,從影像可確認犬隻並非偶發性走失,而是多次在無人伴同下於公共場所活動。由於周邊鄰近住宅區且有車輛通行,犬隻若突然穿越道路,不僅可能遭車輛撞擊,也可能造成駕駛人閃避而衍生交通安全風險。

    動保處表示,依民眾提供的影像及相關資料查明實際飼養人,並函請飼主到案陳述意見,惟飼主未於期限內到案說明。經查證相關事證後,確認犬隻確有多次未由7歲以上人伴同出入公共場所的情形,依動保法裁處3000元罰鍰。案件調查過程中,動保處也發現飼主名下登記的其他犬隻,有未依法辦理絕育及未定期施打狂犬病疫苗等違規情形。動保處依相關規定分別裁處5萬元及3萬元罰鍰,連同黃金獵犬放養違規的3000元,三項違規合計裁處8萬3000元。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飼主名下每一隻登記犬隻的飼養及防疫狀況,都應依規定落實管理,放養寵物不僅易引發交通事故、造成鄰里困擾,更可能使寵物面臨車禍、走失或感染傳染病等致命風險。

    動保處強調,身為飼主即負有終養與妥善照顧的責任,帶寵物外出時務必使用鏈繩並親自伴同管束,同時落實完成寵物登記、絕育、定期施打狂犬病疫苗飼主法定三大責任。民眾如發現任何放養違規情事,可立即撥打1999市民專線或1959動物保護專線通報,共同維護社區公共安全與動物福祉。

    新北五股有1隻黃金獵犬街頭趴趴走、隨意便溺。(動保處提供)

    新北五股有1隻黃金獵犬街頭趴趴走、隨意便溺。(動保處提供)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