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油脂案業者全數延遲通報 食藥署揭完整時序
中聯油脂案通報時序。(圖為食藥署提供)
首次上稿 17:00
更新時間 18:03
中聯油脂致癌油嚴重衝擊我國食安,且經查相關業者均有延遲通報情事,衛福部更對中聯油脂開罰新台幣1億6520萬元。衛福部食藥署長姜至剛指出,依據「食安法」規範,食品加工過程中,業者得知產品不合規定,就需要停工,本案業者並未落實,故食藥署依據情節與嚴重度調整罰款金額,予以重罰。
姜至剛提到,經調查發現發現,中聯曾在6月15日與泰山、福壽、福懋等3家公司召開品保會議,且確認3家中游業者在都知道油品檢驗發生異常,卻未有任何業者通報衛生單位,且彰化縣衛生局釐清案情過程中,業者並沒有非常配合。
姜至剛指出,中聯油脂於4月13日將原料與產品送交SGS檢驗,4月22日檢驗確認黃豆原料「未檢出」苯駢芘,大豆沙拉油則檢出1.6ppb,尚符合標準規範,南僑公司後在4月14日自主檢驗,並於5月13日接獲檢驗結果,發現油品檢出苯駢芘4.6ppb,另送外部再次檢驗6月4日檢出8.0ppb。
南僑發現異常後,通報其上游的福壽公司,福壽則於6月11日通報中聯油脂,後中聯油脂在6月16日將4月9日出貨的油品留樣送愛之味檢驗,再於6月25日接獲檢驗結果,確認油品檢出4.68ppb苯駢芘,不符合法規規範,但此時中聯油脂仍未通報,將同件留樣再送SGS檢驗,於6月29日接獲檢驗結果,確認苯駢芘8.1ppb,不符合法規規範,直至6月30日才自主通報。
食藥署食品組長許朝凱表示,業者惡意延遲通報、虛報產量,規避回收責任,且因情節重大,波及、牽涉食品供應廣泛,另也違反通報義務、提供資料不實,惡意隱匿規模巨大,未及時阻斷供應鏈,使消費市場蒙受嚴重傷害,經公式酌量加重,處以新台幣1億6520萬元罰鍰。
衛福部長石崇良說,雖衛福部肯定南僑油脂自主檢驗、把控產品品質,但南僑油脂發現產品異常後,僅向其上游業者通知相關情況,並未通報地方衛生主管機關,且其上游業者重複檢驗數次才通報衛生主管機關,導致衛生主管機關近期才得以啟動一連串因應作為,過程中確實有延誤情況,已由地方衛生局裁處。
石崇良表示,衛福部裁處是針對中聯油脂,其產品不符合規範,且危害人體健康,其他中游的泰山、福壽、福懋接獲訊息後,有無繼續販售情事,經確認後若有違法,一定嚴懲不貸。
中聯油脂案通報時序。(圖為食藥署提供)
中聯油脂案相關業者裁處情況。(圖為食藥署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