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出DNA還想賴!菜販3度性侵身障女瞎扯:她拿咖啡設局
張姓菜販三度侵犯精神障礙女子。被害人內褲驗出DNA,張竟瞎扯是女方拿他口水塗抹設局。法院重判8年6個月。(資料照)
張姓菜販涉3度性侵獨居精神障礙女子,驗出DNA後竟瞎扯,是對方拿他喝過的咖啡沾塗在內褲設局,台南地方法院痛斥張男卸責無悔意,依對精神障礙之人犯強制性交罪,判8年6半。
張男在鹽水賣菜結識這被害人,明知她有精神分裂疾患且獨居,去年7月張男連續3次以「送東西」、「停電借充電」為藉口騙女子開門。進屋後便將女子拉進房間壓制,無視其反抗,強脫衣物並以生殖器戳弄下體得逞。女子痛苦哀求「快死了」張男仍不罷手。
女子因害怕不敢聲張,直到第3次受害後才崩潰向表姊哭訴,由表姊陪同報案驗傷。診斷顯示女子手臂有瘀傷,下體亦有撕裂傷。警方採集女子乳房與內褲底層檢體送驗,均驗出與張男相符的DNA型別,成為定罪鐵證。
面對鐵證,張男矢口否認,竟辯稱兩人未發生關係,是女子拿他喝過的咖啡沾口水,故意塗抹在自己內褲與乳房上製造假證據。法官查驗通聯紀錄,認為兩人僅買菜認識,女子絕無精心設局誣陷的可能,張男說詞純屬狡辯。
法院審酌,張男挑選防禦力薄弱的獨居精神障礙者下手,侵害性自主權。考量其犯後否認且未和解,依3個對精神障礙之人犯強制性交罪,分別判處7年6個月、7年8個月及7年10個月,應執行8年6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