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主張校事會議應廢除 全教產:修正版是「新瓶裝舊酒」

    2026/01/12 16:26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
    教育部發布校事會議修正版,全教產今發聲明主張應該要廢除校事會議。(資料照)

    教育部發布校事會議修正版,全教產今發聲明主張應該要廢除校事會議。(資料照)

    針對教育部發布校事會議改革確定版,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今(12)日發聲明批評,教育部新版校事會議是「新瓶裝舊酒」,雖刪除匿名檢舉規定,但仍有校長濫權無解、冤案賠償機制未定、不適任調查人員退場機制未定等問題,對教師權益不當損害及保障不足問題依舊存在,友善校園恐淪為口號和假象。

    全教產理事長林蕙蓉表示,教育部提到把教師的教學或管教爭議回到考核機制,但容易被誤認為所有小案均要送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作出懲處結果須送地方教育局,只要教育局不滿意、民意代表介入等,學校就要重啟調查;即使將來發現確屬冤案,仍造成無限次惡性循環,包括公文往返曠日廢時,各項會議重複召開,耗費學校行政資源,也破壞教師名譽及澆熄教師的教育熱忱,且未有相關賠償機制。

    林蕙蓉也指出,保密義務包括校事會議所有人員,事實上卻很難追究家長的相關責任,根據以往案例發現,若家長洩密,學校礙於各種因素不願意追究,造成師生權益受損。

    此外,林蕙蓉表示,新版辦法規定校長在校事會議無表決權,但成員皆由校長邀請組成,形同「裁判、球證、旁證、技術委員、主辦、協辦,所有單位都是校長的人」,集調查、審議、否決於一身,校長有權決定校事會議人員,學校若直接派員調查,又給校長擴權機會;若教師與校長有嫌隙,學校直接派員調查勢必對當事教師不利,誰派、派誰、如何調查?形同空白授權,顯示對基層老師權益保護有很大漏洞。

    林蕙蓉說,校事會議已造成校園濫訴、校長濫權、匿名零成本檢舉、調查程序瑕疵,以及調查後未能提供冤案補償方式,導致基層教師權益嚴重受損,學校行政負擔加重、影響教師教學品質,已失去教師解聘辦法當初立法意旨,全教產主張應該要廢除校事會議。

    相關新聞請見︰

    獨家》校事會議改革新制拍板 鄭英耀:應可大幅降低案件數量

    中小學校事會議改革拍板 教育部刪匿名檢舉、新增輔佐人制度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