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澳煙波泡水車補償2.0版「3萬+車輛現值50%」自救會拒絕已有人喊告
2025/12/16 17:09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
12月3日宜蘭縣政府消保官王雅琳曾召開協調會,煙波同意提出新的補償方案。(資料照)
上個月蘇澳暴雨造成煙波大飯店蘇澳館地下室淹水,30多台車泡水衍生爭議。煙波飯店提出補償2.0版,每台車慰問金從1萬元增至3萬元;每台車的補償依定率遞減法計算後,車輛現值從35%提高至50%;飯店表示,此事件是天災,已盡最大善意補償;車主自救會則強調是人禍,不接受新方案且已有部分車主決定提告求償。
蘇澳煙波飯店第一版的補償方案包含每台車提供慰問金1萬元,每台車計算現值(依定率遞減法計算)後提供車輛現值35%補償,以及公司會全額代為支付相關拖吊費用。自救會當時強調,飯店以定率遞減法計算現值35%為賠付標準,金額過低,自救會無法接受,賠償金額應以保單殘值計算至少1.25倍為基準,個案因替代性交通損失與精神賠付另計。
雙方在12月3日經宜蘭縣政府消保官王雅琳協調,飯店同意提出新的補償方案;據了解,新的補償方案已經出爐:1、每台車提供相當於2個月租車費的交通不便慰問金3萬元。2、每台車依司法院汽車折舊試算表計算現值(採定率遞減法),提供現值50%作為補償。3、公司全額支付拖吊費用。
飯店強調,11月11日的事件為不可抗力之天災所致,可以理解旅客因此遭遇到不便,基於最大善意同意提出新的方案。
對此,自救會重申這起事件是人禍造成,飯店要負起全部責任,不同意業者採定率遞減法的設算方案,目前已有10位車主委託律師處理。
據指出,以200萬元的車試算,若採定率遞減法,3年車的現值約僅剩50萬元;若以投保殘值計算,因折舊率不同,大致會落在85萬到125萬元之間,由於雙方設算方式不同,金額存在相當大差異。
上個月蘇澳暴雨造成煙波大飯店蘇澳館地下室淹水,30多台車泡水衍生爭議。(資料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