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興辦阻力大 苗縣府選定後龍縣有地蓋公辦民營土資場
2025/11/18 13:03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
苗縣府推動公辦民營土資場及營運混合物收容堆置場計畫案,選定後龍溪左岸、後龍鎮苗29線旁1.8公頃的縣有地(圖左),地目已完成變更為特定事業目的用地。(記者彭健禮攝)
營建廢棄物全台流竄,民間興辦阻力大,苗栗縣政府自己來,選定後龍溪左岸的1.8公頃縣有地,辦理公辦民營土資場及營運混合物收容堆置場,已上網招標,27日評選。縣府水利處表示,此計劃案並無填埋,主要從事營建廢棄物之加工分類,期許明年啟動營運。
縣府水利處土石資源科表示,該公辦民營土資場及營運混合物收容堆置場計畫案,基地位處後龍溪左岸、後龍鎮苗29線旁1.8公頃的縣有地,地目已完成變更為特定事業目的用地。
水利處土石科表示,此計劃案並無填埋,主要從事營建廢棄物之加工分類,規劃處理量,土石方部分,每日上限1000立方公尺、每月上限2.5萬立方公尺;營建混合物部分,每日640立方公尺、每月上限1.6萬立方公尺。
土石科表示,此案前期已會同環保局進行環境生態評估,未來招商完成,也會要求得標廠商辦理說明會,並督核落實環保等相關操作營運,將於27日進行廠商評選,期許明年啟動營運。
營建廢棄物全台流竄,苗栗縣境遭濫倒事件頻傳,縣長鍾東錦認為除嚴加取締,也認為應有合法去處,才能根本解決此問題,並指示由縣府推動公辦民營土資場。
縣府提案修正「苗栗縣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及資源堆置處理場設置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就土資場應具備條件、土資定義及稽查作為等明文規範以利管理,於今年3月議會臨時會三讀通過。
惟縣府原規劃採B.O.O.方式,於縣內北中南各設置一處大型土資場,由縣府輔導民間機構投資興建、擁有所有權並自行營運,縣府也已完成評估作業,但因潛在廠商認為投資成本太高且阻力大而興趣缺缺,因此,縣府改先推行此案。
營建廢棄物全台流竄,苗栗縣境遭濫倒事件頻傳,圖為今年7月造橋鄉自然生態公園遭挖坑濫倒事業廢棄物。(圖由造橋鄉公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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