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台灣獨有 蘋果同意App7日鑑賞期

2011/07/14 13:2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法規會日前要求蘋果公司所提供的App應用程式,應該要推出7天鑑賞期服務,讓消費者擁有不滿意也能退款的權利,否則將開罰。蘋果今宣布確定實行7天鑑賞期,消費者若不滿意能無償退費。目前此項服務範圍僅限於台灣地區,也創下全球首例。

法規會主席葉慶元先前指出,手機使用者透過網路購買手機應用軟體的行為,比照電視購物、網路平台消費,應享有7天試用鑑賞期,消費者能無條件要求解約退費。但是,蘋果的Apple Store及Android Market卻無相關退費機制,要求蘋果立即改善,若不配合可處最重150萬元罰款。

蘋果在今天宣布修正定型化契約,今天起台灣iPhone、iPad消費者購買App(手機應用程式),7天內可無條件退費。由於此項7天鑑賞期的服務僅適用於台灣,也創下蘋果公司在全球的首例。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生活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