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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太私自領亡夫存款觸法!律師:付喪葬費也不行

    2025/03/25 21:2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
    律師蘇家宏提醒,無論關係再親,都不能擅自提領亡者存款。示意圖。(資料照)

    律師蘇家宏提醒,無論關係再親,都不能擅自提領亡者存款。示意圖。(資料照)

    劉晉仁/核稿編輯

    民眾常認為,至親過世後,家屬可以直接提領亡者存款支付喪葬費或日常開銷,然而,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提醒,「無論關係再親,都不能擅自提領亡者存款」,否則可能涉及偽造文書罪與侵占罪,應依照合法繼承程序辦理。

    律師蘇家宏在臉書發布影片,回應「先生過世後,太太是否可以領取存款?」他明確表示:「不可以!媽媽、小孩也不行,再親也不行!」。他解釋,亡者名下的帳戶在法律上已經無法再由他人操作,即便生前立有遺囑,表示同意家人提領存款,仍然無法直接動用。

    蘇家宏提到,即便家屬提領亡者存款是為了支付喪葬費、遺產稅等必要開支也不行。「法律是很嚴謹的,縱使你有什麼動機、原因或怎麼使用的方式,再正當也沒辦法,只能說萬一被抓到,刑度會比較減輕,情有可原。」

    從法律角度來看,提領亡者存款的行為可能涉及《刑法》的偽造文書罪及侵占罪。若使用亡者的存摺、印鑑進行提款,即屬偽造文書罪,因為亡者已無法自行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印章或存摺。此外,未經合法繼承程序即領取存款,亦可能構成侵占罪,因亡者財產屬於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未經同意擅自使用即違法。

    針對如何合法使用亡者存款,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林正椈建議,應依法律規定辦理繼承程序。​繼承人應先備妥死亡證明書,至戶政機關辦理除戶登記,再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完成後才能依據法定程序分割及處分遺產。​若繼承人需在辦理繼承程序前動用亡者存款支付喪葬費,則需備齊死亡證明、繼承系統表、繼承存款申請書及全體繼承人同意書,向銀行正式申請提領。​若生前欲授權家人使用存款,則應錄影存證或書面授權,以確保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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