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去年勞檢結果出爐!開罰128業者 未依規給付加班費最多

桃市府公告去年度勞動部專案檢查案件結果,桃園市總計有128家業者被開罰,其中不乏知名企業、大廠、醫院。(資料照)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市府公告去年度勞動部專案檢查案件結果,桃園市總計有128家業者被開罰,其中不乏知名企業、大廠、醫院,違反型態以加班費未依規定給付為最大宗,其次為超時加班、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勞動局表示,常見的違反情形為計算加班費時,未將屬工資性質的項目計入全薪計算基礎,工資項目具有勞務對價性及給付經常性即屬之,而常見名目如績效獎金、全勤獎金等須視實質內容計入,因此雇主應注意工資計算基礎,避免發生加班費未依規定給付的情形,也須依法定倍率計算。
勞動局表示,有關超時加班的部分,延長的工作時間,1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或雇主實施加班工時調整,程序為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調整後的延長工作時間1個月不得超過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雇主應依延長工時規定辦理並留意員工身心健康;另,雇主應全額直接給付工資,提醒雇主不得溢扣薪資,像是事假及遲到設有懲罰性條款多扣薪、未設有職工福利委員會卻從薪資扣除職福金等。
勞動局表示,檢查結果已公布在桃市府勞動檢查處網站,此外,勞動局每年會辦理勞動法令法遵訪視,以行政指導及重點提示事項等方式,協助事業單位了解法令,保障勞工權益,同時設有法令諮詢專線、免費律師法律諮詢,協助勞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