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林姿妙涉貪案女兒林羿伶判刑3年6月 15名被告判決出爐

    林姿妙涉貪案今天(31日)一審宣判,林的女兒林羿伶判刑3年6月。(資料照)

    林姿妙涉貪案今天(31日)一審宣判,林的女兒林羿伶判刑3年6月。(資料照)

    2024/12/31 15:51

    〔記者王峻祺/宜蘭報導〕纏訟近3年的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今天(31日)一審宣判,全案共有15名被告,林姿妙判刑12年6月,林的女兒林羿伶判刑3年6月,僅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黃志良獲判無罪。

    宜蘭地方法院判決如下:

    ●宜蘭縣長林姿妙:

    貪污治罪公務員共同犯對監督事務圖利罪,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6年。

    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犯財產來源不明罪,有期徒刑2年6月,褫奪公權2年。

    特殊洗錢罪,有期徒刑3年6月。沒收不法所得3250萬元並追徵。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6月,褫奪公權6年。

    ●林姿妙女兒林羿伶:

    貪污治罪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對監督事務圖利罪,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3年。

    ●吳朝琴(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現任秘書):

    貪污治罪公務員共同犯對監督事務圖利罪,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3年。

    ●黃志良(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現任交通處長):無罪。

    ●康立和(時任農業處長、現任勞工處長):

    貪污治罪公務員共同犯對監督事務圖利罪,有期徒刑3年8月,褫奪公權3年。

    ●盧天龍(時任、現任財政稅務局長):

    貪污治罪公務員共同犯對監督事務圖利罪,有期徒刑5年10月,褫奪公權5年。

    ●林志揚(時任、現任建設處建築管理科長):

    貪污治罪公務員犯對監督事務圖利罪,有期徒刑5年6月,褫奪公權5年。

    ●龍非池(時任、現任建設處都市計畫科長):

    貪污治罪公務員共同犯對監督事務圖利罪,有期徒刑5年8月,褫奪公權5年。

    ●吳東原(時任農業處農務科長、現任農業處代理副處長):

    貪污治罪公務員共同犯對監督事務圖利罪,有期徒刑3年8月,褫奪公權3年。

    ●趙竑勳(時任羅東鎮公所經建課長、現任行政室主任):

    貪污治罪公務員犯對監督事務圖利罪,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

    ●黃耀智(時任、現任羅東鎮公所經建課員):

    貪污治罪公務員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有期徒刑5年10月,褫奪公權5年。

    ●劉石純(地主、前縣議員):

    貪污治罪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對監督事務圖利罪,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3年。

    ●陳正勳(地主、前宜蘭縣商業會理事長):

    貪污治罪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對監督事務圖利罪,有期徒刑3年8月,褫奪公權3年。

    ●林錫欽(礦業公司負責人):

    偽造文書,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應向公庫支付8萬元。

    ●張桂綾(林姿妙前助理):

    特殊洗錢罪,有期徒刑 1年

    纏訟近3年的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今天(31日)一審宣判,全案共有15名被告,僅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黃志良獲判無罪。(記者王峻祺攝)

    纏訟近3年的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今天(31日)一審宣判,全案共有15名被告,僅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黃志良獲判無罪。(記者王峻祺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關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