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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文哲涉貪案》柯、沈、應、李更裁仍獲交保 理由曝光

    北院合議庭昨日重新審理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是否有續押必要,仍裁定交保。(本報合成)

    北院合議庭昨日重新審理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是否有續押必要,仍裁定交保。(本報合成)

    2024/12/30 11:12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地院昨對涉貪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柯競總財務長李文宗更裁,柯的保金從原裁定3千萬加碼至7千萬元、沈從4千萬加碼至1億元、應從1千5百萬加碼至3千萬元、李文宗加碼至2千萬元,北院稍早公布更裁理由,指同案被告、柯的隨行秘書「橘子」許芷瑜並非繼續羈押柯的理由。

    北院由審判長江俊彥、法官許芳瑜與楊世賢組成合議庭。合議庭在更裁書中指出,柯、沈、應、李共4人均涉嫌貪污重罪,也都有逃亡與串滅證之虞,然全案已經檢方偵查、搜證;關鍵人物「橘子」許芷瑜未到案,應由檢方傳喚許女到案說明,並非續押柯文哲的理由。

    合議庭也認為,檢方指柯文哲對同案被告、證人具有「實質影響力」,一旦讓柯交保會導致被告與證人的說詞有改變的風險,然柯已表明會盡快辭掉黨主席,繼續接觸同案被告與證人的疑慮就會有所降低,況柯與同案證人柯妻陳佩琪也不會因為共同生活,就一定有勾串之虞。

    合議庭表示,如果依檢方主張,柯文哲的「實質影響力」會貫徹到底,代表日後如有政府官員涉案就一律得羈押;況柯、沈、應、李等4名被告除維持首次交保附加「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必要,不得接觸同案被告 、證人」條件,也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出海,再附加佩戴科技監控設備防逃,就符合比例原則,無繼續羈押必要。

    至於檢方主張沈慶京將責任推給已過世者的「幽靈抗辯」、應曉薇無法解釋可疑金流 、李文宗的辯解不合乎法令等,合議庭認為這些都有待日後審理查明,甚至屬於證據取捨性質,不構成非押不可的理由。

    另就應曉薇疑似持有雙護照,合議庭指經外交部外照資料系統查詢後,確認2005年應曉薇持有1本加拿大籍護照,不過應曉薇後續也出具放棄加拿大國籍證明,經查詢後未發現應曉薇持有其他外照出入境資料,目前也有明確金流作為證據,雖然有勾串滅證之虞,但無羈押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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