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空污被報復?盆栽遭吐檳榔汁 他4度怒告鄰居全敗訴
賴男自認檢舉鄰居柯男空污後,盆栽屢次被柯男吐檳榔汁或放瀝青。法官認為無證據顯示是柯男所為,判決賴男敗訴確定。示意圖。(記者張瑞楨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賴姓男子不滿柯姓鄰居經營餐廳,烹飪異味(俗稱油煙)飄入住處,向環保局檢舉後,他發現自家蔬菜花卉盆栽,被吐檳榔汁、放入瀝青沙土與菸蒂,甚至還有酒瓶,氣得控告柯男,索賠重新種植盆栽與精神受損害的慰撫金共8450元。但法官認為,賴男雖提出盆栽受損害的照片為證,但這些照片都無法證明是柯男所為,判決駁回賴男之訴確定。他控告鄰居柯男刑事與民事共4次,全都敗訴。
台中市賴姓市民向台中地方法院豐原簡易庭提出民事訴訟,他主張自己種植於住處門前的花卉與蔬菜盆栽,被柯姓鄰居於2022年7月28至30日,連續三天吐檳榔汁,並於蔬菜盆內放入瀝青沙土,導致他需重新整理種植,且因柯男上述行為,導致他受到驚嚇,另外,他又於今年(2024年)9月7日與8日,發現盆栽被倒入檳榔汁,蔬菜盆內亦有一堆菸蒂,他也認定是柯男所為,他聲明柯男應賠償8450元,其中,精神慰撫金2600元,其餘原重新種盆栽的費用。
柯男答辯說,賴男對他提起刑事毀棄損害的告訴,檢察官不起訴處分確定,賴男又提起自訴,也被法院駁回等語(刑事共2次告訴),聲明賴男之訴駁回。
簡易庭法官認為,民法規定侵權行為是否成立,原告應負舉證責任,賴男雖提出花卉與蔬菜盆栽受損照片為證據,但這些照片都無法證實是柯男所為,據此駁回柯男之訴。
賴男上訴台中地院二審,這次他主張,柯男從2019年起經營餐飲店後,烹飪異味經常飄散至他的住處,他不堪其擾,向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檢舉,環保局來查驗之後,他從同年10月至11月間,以及2020年5月間,就發現自己住家門口時常出現廚餘、檳榔渣,他並拍照存證。
賴男強調,他又於2022年7月與9月,發現盆栽傾倒檳榔渣、菸蒂與瀝青沙土,甚至於今年9月至11月,還發現盆栽內有飲料杯、酒瓶等物,柯男長年違法,導致他的權益被侵害,聲明廢棄原判決,柯男應賠償8450元,不過,二審見解與一審相同,法官認為無法證明是柯男所為,駁回賴男之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