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柯文哲4人交保北檢抗告 高院週日上午9時公告結果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獲交保後步出法院。(資料照)
首次上稿 12:50
更新時間 20:49(明天週日早上9點公告裁定)
〔記者陳彩玲/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政治獻金假帳案,依貪污等罪起訴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等11人,台北地院27日凌晨裁定柯等5名在押被告均交保,北檢不服昨深夜提出抗告。高院今晚8時許指出,由於卷證較多,法官審理需要一些時間,現已進入最後階段,預定明天週日早上9點公告裁定結果。
北院合議庭法官前晚兵分3路召開接押庭,僅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認罪,經漏夜訊問,於27日凌晨3時30分別裁定,柯文哲3000萬交保、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4000萬元、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1500萬元、柯競總財務長李文宗800萬元、彭振聲500萬元交保,均限制住居與出境出海。
台北地院裁定指,柯等被告涉嫌重大,且均犯5年以上重刑,行收賄金額達數千萬元,致京華城獲高達百億元不法利益,李文宗更與柯文哲共同侵占達6000餘萬元公益金,有逃亡之虞,且柯有撕碎字條、刪除對話紀錄等事證,可見有滅證、勾串共犯之虞,具羈押事由。
不過,法院審理認為,重要證人均已具結,且檢方未指出通緝中的被告許芷瑜涉案情節,可見本案事實陷於晦暗不明的風險已降低,衡量涉案情節、公共利益後,認被告柯文哲等5人無羈押必要,裁定交保。
北檢則不服認為,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李文宗涉貪污重罪、犯罪嫌疑重大,至今否認犯行,除有共犯未到案,被告亦未有科技設備監控等配套措施,足認4人有勾串、滅證、逃亡之虞,昨深夜提出抗告;至於彭振聲於偵查中已認罪,在北院接押庭時亦向法官允諾不會翻供,不予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