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消保官聯合稽查親子餐廳 仍有業者訂定遊戲區免責修款
新北市抽查餐廳設置兒童遊戲室遊具安全查核不合格,衛生局要求業者暫停使用,複查合格後才再行開放。(新北市消保官提供)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新北市消費者保護官為保障小小消費者的安全及消費權益,會同衛生、工務、經濟發展及消防局相關單位,針對新北市4家附設兒童遊戲區的親子餐廳業者遊具、食品安全及定型化契約進行聯合稽查,經查其中1家業者遊戲區遊具未能提出檢驗報告、1家業者食品衛生初查不合格,3家業者遊戲區使用須知有預先免除業者責任規定,2家業者收取訂位費部分未明列收退費標準,已令業者改善完成。
消保官指出,專案係針對業者「定型化契約條款」、「遊戲區遊具」、「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及「消防安全設備」等項目進行重點查核,首先就食安部分,4家餐廳有3家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另1家業者經衛生局命限期改善,並已複查合格。
定型化契約條款部分,消費者保護法第10之1條明定「本節所定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或第三人的損害賠償責任,不得預先約定限制或免除」消保官查核發現3家業者之遊戲區使用須知出現消費者「負擔完全責任」、「自行負責」等相關字樣,已請業者改善,另外有2家業者收取訂位費卻無退費規定,消保官亦請業者基於消費者保護法的平等互惠原則,將退費標準充分揭露,減少消費糾紛,3家業者缺失均在輔導後改善完畢。
另有關餐廳設置兒童遊戲室遊具安全查核,有1家業者未能出示遊具「鋪面檢驗報告」或「遊具檢驗報告」,不符「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規定「舖面不分室內外每3年檢驗一次」、「遊具室內每6年檢驗一次」規定,衛生局當場令業者張貼暫停使用公告,等業者後續補齊相關文件並經複查合格後,再行開放使用。
新北市消保官會同衛生、工務、經濟發展及消防局單位抽查附設兒童遊戲間的餐廳。(新北市消保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