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民間捐贈社宅 新北修法提高容積獎勵上限50%
新北市政府為達成社宅多元供給,擴大服務量能,修法提高民間申請捐贈社會住宅的公益設施獎勵上限至50%。(城鄉發展局提供)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中央和地方政府都積極推動社會住宅,希望減輕弱勢和青年的居住負擔,新北市政府為達成社宅多元供給,擴大服務量能,修法提高民間申請捐贈社會住宅的公益設施獎勵上限至50%,並放寬乙種工業區可興建只租不售的企業勞工宅,供員工申請入住,拚落實居住正義。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局長黃國峰指出,為使都市發展與土地使用規範貼近市民,並配合都市更新推動、社會住宅多元供給、動物保護政策等實務需求,市府今年啟動「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5階段部分條文修法作業,今(25)日經市政會議通過,將函報內政部核轉行政院備查後發布實施。
黃國峰表示,為加速推動都更,本次修法放寬農業區、保護區依照危老條例核准拆除重建的建築物,得依原建築高度興建;經都市更新審議案件,得放寬商業區作住宅區的比例及基地開挖率限制,其中開挖率從原本建蔽率加10%提高至上限20%;一般都更和簡易都更放寬商業區作住宅使用的基準容積限制。
都市計畫科科長鄧涵瑛表示,現行非都更案容積獎勵上限為20%,為開創多元社宅機制,市府鼓勵民間申請捐贈社會住宅作為公益設施,容積獎勵上限提高至50%,捐贈1坪樓地板面積可以換1坪的容積獎勵;本次修法也放寬乙種工業區可興建只租不售的企業勞工宅,供員工申請入住,履行企業社會責任。
另外,推動無障礙高齡友善居住環境,針對老舊住宅增設電梯,不用繳交法定停車位代金,減輕民眾負擔。
配合動物保護政策需求,鄧涵瑛說,修法新增農業區容許使用作公立動物福利設施,包含獸醫診療機構、動物收容處所及寵物生命紀念設施等;另外,因應市場使用需求及特性,比照商業區規定,將市場用地的建蔽率從50%提高至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