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起訴》扣押京華城土地一波三折 北院昨裁准
北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北院曾兩度裁准,但都被高院撤銷發回更裁,現由北院更二裁審理中,尚未做出裁定。圖為京華廣場預定地。(資料照)
首次上稿09:20
更新時間11:16(新增鼎越母公司中石化回應)
〔記者張文川、徐義平/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弊案,今天上午將召開偵查終結記者會,而為了扣押不法所得,北檢9月底即向台北地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以防脫產,但一波三折,北院曾2度裁准,但都被高等法院撤銷發回更裁,北院更二裁審理後,昨(25)日裁准扣押在案。
針對京華城土地遭到北院裁定扣押,鼎越開發母公司中石化表示,因為還沒收到法院裁定,不知道法院對扣押土地又有什麼意見,目前還沒有進一步回應。
前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圖利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讓鼎越開發公司額外獲得建築容積奬勵率20%的不法利益,屬犯罪所得應予沒收,估算不法利益達111億7023萬6000元,北檢9月底向台北地院聲請扣押鼎越公司的台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土地、亦即京華廣場目前所在地。
北院10月初裁定准予扣押,鼎越不可自行土地買賣、移轉、處分該土地。鼎越提抗告,高院認為鼎越是否取得犯罪所得之第三人有待釐情,10月23日撤銷發回更裁。北院11月6日更一裁仍裁准扣押。
鼎越再提抗告。高院12月2日認為興建中辦公大樓的完工進度與佔扣押金額的比例,仍有待調查,且本案既已信託方式登記給銀行,鼎越是否能任意處分土地?若不扣押,國家是否就無從或難以追徵犯罪利益?原裁定未說明其扣押的必要性,2度發回北院更二裁。而北院昨天裁准扣押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