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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駕被撤職數百萬退伍金恐泡湯 兩棲偵搜大隊士官長翻案吞敗

    海陸兩棲偵搜大隊張姓士官長酒駕被撤職,打官司翻案,被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駁回。(記者鮑建信攝)

    海陸兩棲偵搜大隊張姓士官長酒駕被撤職,打官司翻案,被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駁回。(記者鮑建信攝)

    2024/12/23 21:48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海軍陸戰隊兩棲偵搜大隊張姓一等士官長,因酒駕肇事,2天後被勒令停役撤職,他打官司翻案,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軍方依法有據,判決他敗訴,數百萬退伍金恐泡湯。

    據了解,今年1月27日晚上11點多,海軍陸戰隊兩棲偵搜大隊特種勤務張姓一等士官長飲用啤酒後,自住處騎機車前往鳳山,途經中正、自立路交叉路口,因煞車不及追撞邱姓女子所騎電動機車。

    警方據報抵達現場處理,並進行酒測,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63毫克。海軍陸戰隊派人調查屬實,2天後隨即召開懲罰人事評議會,決議核予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

    張男指出,懲罰法並未規定「無論吐氣所含酒精濃度或血液中酒精濃度多寡,舉凡因酒駕而肇事者,一律予以撤職」。況且,他酒駕行為,並未造成其他人員傷亡,情節輕微,評議會卻未考量此點。

    此外,他從軍以來表現良好,僅因一時失慮酒駕肇事,然未致人命傷亡,予以降階、降級、記過或罰薪,顯已可達懲處目的,卻用撤職、停止任用1年的嚴厲處分,有違比例原則。

    高高行開庭調查,召開評議會前有通知張男出席,他卻自願放棄到場陳述意見外,並請張男服務單位報告他平日表現,及開會過程均依規定辦理,並無不妥,判決他敗訴,仍可上訴。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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