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配史雪燕遞補南投縣議員 內政部函文要求解除議員公職
內政部函文南投縣議會要求解除史雪燕縣議員公職,縣議會指史雪燕依法可提行訴願和行政訴訟,史雪燕則說,她應會先提行政訴願。(資料照)
〔記者陳鳳麗、張協昇/南投報導〕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上月舉中配史雪燕曾遞補南投縣議員顯示未違法,指該黨備位立委李貞秀依此例可遞補立委,內政部昨函文南投縣議會「解除史雪燕議員公職」,縣議會表示,史雪燕依法可提行政訴願、訴訟,要等其訴訟結果再看下步程序;史雪燕則稱尚未收到公文,應會先提行政訴願。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指出該黨備位立委李貞秀,依中配南投縣議員史燕雪成功遞補南投縣議員前例,李可望2026年遞補立委。當時內政部表示,南投縣議會並未陳報是否告知中配史雪燕相關規定,及其是否完成提出喪失其他國籍證明的通知;陸委會也強調,兩岸關係條例只保障參政權,擔任公職就要回到國籍法。
該話題發酵多日後,南投縣議會昨日接到內政部要求解除史雪燕議員公職的公文,解除時間自其就任的2021年8月26日起算。南投縣議會表示,因為史雪燕已卸任議員,因此內政部要求議會解除史雪燕的議員公職,但是史雪燕本人依法可就此提行政訴願,若訴願遭駁還可再打行政訴訟,因此還要再等史雪燕的動作議會才能決定做法。
南投縣議會也說,若確定解除史雪燕的議員公職身分,比較會有影響的是要不要追繳她議員期間的研究費等相關費用,但是由於史雪燕支領研究費期間是以議員身分執行職務,且有李慶安擔任台北市議員雙重國籍支領各項費用,最高行政法院判李慶安不用繳回的前例,因此該部分也要再等等看。
史雪燕因出國不在家,目前還未收到內政部公文,她強調,上月縣議會有函文要求她提出放棄他國國籍的佐證,但她認為早已卸任因此並未提供佐證給議會,至於內政部解除其議員公職的公文,在收到公文會考慮提出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