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印尼船員遭我國船主欠薪滯留模里西斯2年 漁業署助返國結清
漁業署呼籲遠洋漁船業主落實勞務契約。圖片為遠洋漁船示意圖,和新聞漁船無關。(資料照)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之前有我國籍遠洋漁船的3名印尼船員遭我國船主欠薪,並且滯留模里西斯2年,農業部漁業署今(26日)表示,透過多方管道協調後,已協助3名印尼船員依其意願於20日返回印尼,並於22日、25日結清薪水。
漁業署表示,對於我國籍遠洋漁船3名印尼籍船員遭船主欠薪且滯留於模里西斯案,透過多方管道協調船主、仲介機構、當地代理商、模里西斯及印尼政府協助船員返國並結清薪資外,對於該船主去年10月以前欠薪情事,已裁處船主25萬元罰鍰及收回漁業執照2個月,但船主未依限繳納罰鍰,已移送行政執行。
對於為何印尼籍船員在模里西斯滯留2年,漁業署表示,該案是因模里西斯政府要求在港漁船須至少有3名人員顧船,但船主無力安排其他船員接替,經該署多方協調後,模里西斯同意由當地代理商另安排人員顧船,讓3名滯留船員先行返回印尼,並已由台灣仲介先行墊付結清3名船員薪資。
漁業署表示,該案船主罔顧船員權益,重申絕不寬貸,針對該船主違反行政規定部分,將依事證研議再予從重裁處,涉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部分,將由檢調持續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