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校園狼師 北市議員建議社團外聘師須提供良民證
台北市教育局表示,將要求外聘老師提供良民證,並研議調整切結書形式或擬訂合約範本。圖為內湖高中2024學年度學生社團迎新博覽會。(台北市教育局提供)
〔記者林承鴻/台北報導〕校園狼師案件頻傳,台北市議員王欣儀表示,台北市高中職以下學校社團外聘老師到校教學的人數近6000人,但聘任前的審核和後續管理機制存在漏洞,建議教育局研擬制式合約,明確規範社團老師的行為準則及聘用條件,且須定期提供良民證並公開老師資訊。教育局回應,將要求外聘老師提供良民證,並研議調整切結書形式或擬訂合約範本。
王欣儀指出,目前教育局僅要求學校社團外聘老師在聘用前,針對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等行為簽署「切結書」,但對其他如不當管教、體罰、言語霸凌等行為卻未納入規範。她強調,切結書僅是存檔備查,對社團老師無實質約束力。
王欣儀建議教育局研擬「制式合約」,明確規範外聘社團老師的行為準則及聘用條件,讓各校有統一標準可依循,將相關內容直接納入合約條款,確保約束力,若聘用期間發生爭議或糾紛,也能依合約處理。而透過合約也可明定外聘社團老師需「定期提供良民證」,並要求各校將合約連同「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的查詢結果,一併行文教育局備查,以加強監管機制。
為提高資訊透明度,王欣儀進一步建議教育局,應要求各校比照補習班及社區大學在網站「公開揭露」外聘社團老師的姓名、學經歷等基本資訊,並規範公開的範圍與方式。
台北市教育局長湯志民表示,關於社團外聘老師會比照補習班,要求提供良民證。教育局也將研議調整外聘社團教師切結書形式或擬訂合約參考範本,並透過內部系統登載外聘社團教師的學經歷背景資訊,讓家長及學生以校園單一身分帳號登入查詢參考,掌握社團教學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