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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才回台? 旅外「停復保」制度確定12月23日起失效

停復保制度將於12月23日起失效,未來旅居國外仍要繳保費。 (記者邱芷柔攝)

停復保制度將於12月23日起失效,未來旅居國外仍要繳保費。 (記者邱芷柔攝)

2024/11/22 15:58

〔記者邱芷柔/台北報導〕去年23萬海外國人申請健保停保創5年來新高,其中5.1萬人返國復保後1年內再度停保,引發「生病才回台復保」的公平性爭議,憲法法庭前年已裁定停復保施行細則違憲。健保署長石崇良今(22日)表示,衛福部決定不修法,停復保制度將於12月23日起失效,未來旅居國外仍要繳保費,現有約21萬旅外國人處於停保狀態,多為僑胞與留學生,健保每年收入面約增23億元。

現行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規範,預定出國6個月以上者可停保,期間免繳保費,返國復保後即可享醫療服務,但因被質疑「生病才回台復保」引發公平性爭議,支持者則認為,特殊情況如因公出國或遠洋工作者應保留此措施。2013年修法新增返國復保滿3個月後才能再停保,但憲法法庭於2022年裁定停復保欠缺母法授權,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判決公告後2年正式失效。

距停復保施行細則失效倒數1個月,石崇良表示,依照憲判,若衛福部不修法,現行規定就自動失效,衛福部已拍板決定讓停復保制度走入歷史,屆期後國人旅外將無法停保,須續繳保費。

石崇良進一步說明,適用停復保規定者主要有兩類人,一是失蹤6個月以上民眾,尋獲後可再復保,這類人數不多;二是出國6個月以上民眾,出國期間可以辦理停保,入境後就會自動復保,但若2年都沒有入境、遭到除籍,健保就會跟著退保,因此停復保最長期限就是2年。

針對已辦理停保的旅外國人,石崇良說,基於簡政便民及信賴保護原則,未來將於入境後自動復保,無需額外手續,此類人數約21萬,主要為旅外僑胞及留學生,初估廢止停復保制度後,健保保費一年收入面約增23億元。

衛福部社會保險司預計今天正式預告修正健保法施行細則,刪除停復保的相關條文,並增訂過渡條款給今年12月23日前已經辦理停保的出國民眾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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