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後土石崩塌地主若不清 基市府:連續罰到改正為止

基隆產發處表示,惡意不配合或藉故拖延履行水保義務者,將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 (基隆產發處提供)
〔記者董冠怡/基隆報導〕颱風豪大雨接力過境,基隆市多處山坡地土石崩塌,經市府團隊動員搶災已陸續恢復日常,但近日有民眾在社群平台抱怨,颱風過去一段時間,中山區一處民宅後方崩塌土石遲未清除,僅蓋上一塊帆布,是在救什麼災?市府今指,已依個別案件開罰第2次處8萬元,並說惡意不配合或藉故拖延履行水保義務者,將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
市府產業發展處表示,私有土地經判斷有後續坡地復建工程維護必要者,會聯絡水土保持義務人善盡土地維護管理責任,若義務人遲不進行邊坡復建作業,將依「水土保持法」進行首次裁罰,並命地主一個月內提送緊急防災計畫,經核可後實施。
產發處指出,若不配合或以各式理由申請展延者,或逾期未提送緊急防災計畫,將依同法規定,接續第2次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分別處罰直到問題改正。
據了解,該名土地所有人自認不應承擔災後復原費用,收到市府公文後向中央提出訴願。產發處補充,已依個別案件開罰8萬元,強化對水保義務人的責任要求。
產發處提醒,經營、使用或持有山坡地的水土保持義務人,應於每年度汛期前,提早檢查私有土地內排水設施、邊坡穩定設施、土地植生覆蓋是否完整無大面積裸露、或土地植生是否穩定無倒塌之虞,確保土地安全並適當進行維護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