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歲翁怒拄杖擋車斥過站不停恐吃官司 公車也被扣分扣款
高雄68歲呂姓男子不滿公車過站不停,拄著枴杖趁公車停等紅燈,站在港都客運205號公車前抱怨,路人報警並將影片上傳網路流傳。(取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68歲呂姓男子在大馬路上拄著枴杖站在港都客運205路公車前,抱怨司機過站不停,路人見狀報警,警方趕到場未見狀況,影片在網路流傳,高雄市交通局主動調查,公車業者解釋,駕駛進站前,見前方有計程車,未注意乘客搭乘動態,誤以為民眾招手是要搭計程車便駛離,這名乘客趁公車等紅燈上前理論。
據了解,這輛港都客運205路公車昨(16日)傍晚6時45分行經七賢路上(中山一路站),因駕駛進站前,前方有計程車行駛,故未注意乘客搭乘動態,誤判民眾係招手要搭乘計程車,便轉向內側車道駛離,後續該民眾於公車停靠紅燈時上前理論,當晚員警到場留下雙方資料後,便讓駕駛完成後續服務。
交通局表示,經查該名駕駛靠站時雖降速至30公里以下,但未按規定慢速依序進站,提前轉向內車道,將依補貼作業規定開罰扣款,並納入公車服務品質評鑑扣分,已要求港都客運加強駕駛長行車教育訓練,避免類似情形發生。
新興分局表示,經員警詢問港都客運司機,根據提供行車畫面,確認行人呂男(68歲)有站立於公車前阻擋車輛行駛,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可處罰新台幣500元罰鍰。
警方表示,公車司機不排除提出刑法強制罪告訴,後續將通知到案說明後,除依違規情事掣單告發外,並函請高雄地檢署偵辦;警方呼籲民眾應遵守道路規範,不可以不理性方式阻擋其他用路人行駛道路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