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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街友追債男街友 無業男友為300元「巴頭討錢」

林姓街友夜市乞討僅得200元,卻遇債主「巴頭討款」引路人報警,警方以恐嚇取財送辦。(記者王捷攝)

林姓街友夜市乞討僅得200元,卻遇債主「巴頭討款」引路人報警,警方以恐嚇取財送辦。(記者王捷攝)

2024/10/31 06:01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台南發生一件300元恐嚇取財案。林姓街友29日在夜市乞討,但「生意不好」整晚只討到200多元,豈料又遇上女街友與她的陳姓男友來討300元欠款,陳男動手巴林男的頭兩下討錢,恐將面臨6個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

年約50歲的林男,欠女街友300元沒還,並一直躲著對方,29日晚上,他拿著紙碗到夜市乞討,被女街友與陳男得知行蹤,情侶倆一路殺到夜市堵人,林男遠遠看見陳男,急忙把紙碗內的零錢與鈔票全往口袋塞,聲稱沒有討到錢。

陳男見狀,站出來替女友出氣,指責林男明明有塞錢到口袋裡,為什麼不還欠女街友的300元?但林男只是搖頭不肯掏錢,陳男因此出手巴了林男的頭兩下,再度開口討債,雙方爭執引起路人注意,有路人當場說要報案,但陳男卻對林男說,叫警察來他也不怕,拜託林男去報案,讓林男覺得很害怕。

雖然陳男嘴上說不怕警察,但他與女友一看警車從對向車道駛來,慌忙離開現場,林男將經過說給警方聽以後,認為陳男沒有動手搶他,不過有打他,指控陳男恐嚇取財。

恐嚇取財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或是可以罰3萬元以下罰金,而且未遂犯也會處罰,這個代價遠遠超過300元,警方昨天通知女街友與陳男說明,在訊後將兩人依法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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