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男子酒駕逆向駛上國道4公里釀3車禍2傷
陳男酒駕逆向上國道三號高速公路,車禍車頭毀損。 (民眾提供)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39歲陳姓男子駕駛轎車,昨天晚上酒駕逆向行駛國道三號北向174公里(沙鹿路段),與順向行駛的田男轎車相撞,並波及林男的轎車,造成2人受傷送醫,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隊到場處理,今天將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陳男。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隊調查,昨晚10時18分左右,陳男(39歲)駕駛轎車上國道三號,逆向在北向路段行駛了4公里,至174公里處的沙鹿路段,與順向行駛中線車道的田男(39歲)駕駛的轎車發生碰撞;撞擊後的零件並彈到林男(30歲)駕駛的轎車,造成林男車子損壞。
車禍占用內側及外側車道,警方獲報到場進行拖吊及清掃,因車禍發生在夜間離峰時間,未影響車流,現場在晚上10時50分排除。共造成田男及其乘客2人輕傷送醫。
警方酒測,陳男酒測值超標,酒駕及逆向行駛國道部分,警方詢後今天以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相關肇事經過及肇因研判持續調查釐清中。
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迴車、倒車、逆向行駛,可處汽車駕駛人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
田男轎車被陳男逆向撞毀,並造成車上2人受傷送醫。(民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