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買賣、設置山豬吊、捕獸鋏 基北北桃加強掃蕩山區熱點與網路
動保處表示,動保法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違者將依同法第30條處以1萬5000元至7萬5000元罰緩,致動物重傷死亡,將依同法第25條處2年以下徒刑或拘役,併科20至200萬罰金。(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記者黃子暘/新北報導〕山豬吊、捕獸鋏可能對動物造成永久性的傷害甚至致死,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與桃園市的動物保護機關今(18)日於新北市汐止區舉辦「雷霆掃蕩大會師」,透過百人清山活動,針對獸鋏、山豬吊、鳥網等陷阱進行掃除。新北市農業局副局長劉淑芬表示,自今起,4市將針對山區熱點陷阱強力掃蕩,網路掃蕩也同步展開,一旦發現電商平台販售相關商品,就會馬上要求自主性下架,並將關鍵字列禁止上架商品,對於情節重大賣家將停權處分。
農業局指出,不時有民眾舉報山區設有山豬吊、獸鋏,造成動物慘遭陷阱夾傷,誤中陷阱的動物救獲後,通常須截肢以維持生命,嚴重者可能死亡,通報點從基隆到桃園山區都有,因此基北北桃通力辦理山區交界處獸鋏、山豬吊熱點聯合稽查,除4市相關單位外,民間團體如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社區巡守隊,以及中央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及宜蘭分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也響應掃蕩行動。
動物保護防疫處表示,近日網路平台專案稽查中,查獲板橋區林姓民眾於露天拍賣刊登販售加粗雙彈簧強力捕鼠夾(俗稱獸鋏),帳號為一名杜姓人員建立;杜姓人員供稱該帳號受林姓民眾委託代辦並酌收人民幣50元,其相關實名資訊均由林姓民眾提供,帳號註冊完成後即不再干涉該帳號使用;動保處依據「動物保護法」第14之2條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及同法第30條第1項第8款規定,裁處林姓民眾1萬5000元罰鍰,並須接受動物保護講習3小時課程。
動保處表示,今年已統計網路販售獸鋏裁罰1件,山區巡察沒入獸夾22組、山豬吊6組、網籠具1式;動保法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違者將依同法第30條處以1萬5000元至7萬5000元罰緩,致動物重傷死亡,將依同法第25條處2年以下徒刑或拘役,併科20至200萬罰金。
動保處補充,如發現疑似動物陷阱,民眾可通報動保處24小時動物保護專線1959或(02)29596353,以期減少犬貓及野生動物遭受傷害,並逐步消滅不法狩獵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