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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案》朱亞虎抗告成功 北院今晚11時火速重開羈押庭

北院今晚11時對朱亞虎重開羈押庭。(資料照)

北院今晚11時對朱亞虎重開羈押庭。(資料照)

2024/10/09 21:3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偵辦京華城弊案,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親信兼大帳房李文宗,以及威京集團鼎越開發公司前董事長朱亞虎遭羈押,2人提起抗告,高等法院今天駁回李文宗抗告,羈押確定;將朱亞虎被羈押禁見的裁定撤銷發回,北院稍早表示定今晚11時重開羈押庭。

檢方偵辦京華城弊案,9月27日依貪污治罪條例中行收賄罪,聲押禁見李文宗以及朱亞虎;台北地院指李否認收賄卻有偵查卷足認他犯罪嫌疑重大,坦承行賄的朱則有多數家人居住國外,且朱於國外置產而有潛逃出境的能力,隔日均裁定收押禁見。兩人不服,均提起抗告,高院今晚對李文宗裁定駁回,李確定羈押禁見,另裁定朱亞虎抗告有理由,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高院由審判長林柏泓、陪席法官羅郁婷、受命法官葉乃瑋組成合議庭指,李文宗涉犯本刑最輕5年以上的貪污治罪條例中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且犯罪嫌疑重大,且可認有串滅證之虞,因此若只僅命他交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順利進行,故有羈押禁見的必要,因而維持北院裁定,駁回李的抗告。

至於朱亞虎雖涉犯貪污治罪條中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然檢方並未具體舉出朱有逃亡、串滅證之虞,且其所犯之罪並非本刑最輕5年以上,故不符合刑事訴訟法所定羈押要件,決定將朱被羈押禁見的裁定撤銷發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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