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是狼!花蓮代課師疑偷拍女學生如廁被收押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某國小傳出林姓代課老師偷拍女學生如廁,校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發現林師確有不正常出入女廁,立刻報警處理,但林師手機都已經沒有相關檔案,警方報請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持搜索票前往林師住處查扣電腦等物品,檢方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花蓮地檢署今指出,日前接獲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通報,花蓮縣某國小老師在學校公共廁所內以手機竊錄女學生如廁影像,立即指派檢察官王凱玲偵辦。經執行搜索並將被告32歲林姓男子拘提到案後,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爰向花蓮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由於林男過去曾在新北、雲林、嘉義等處擔任過代課老師,專案小組目前正積極追查及釐清被害人數。
檢方指出,被告林姓男子涉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315條之1第1款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無故以照相、錄影攝錄其性影像、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違反兒童意願使其被拍攝性影像等罪嫌案件,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滅證之虞,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
據了解,林姓男子為台北人,今年8月才在花蓮應聘市區國小代理教師,擔任高年級班級導師,本月初有女學生機警發現疑似被偷拍跟家長反映,家長向學校反映二次後才獲處理,校方約談林姓老師並調閱校內監視器,發現林姓狼師曾進出過女廁,且10年前也曾因性騷案件被主管機關裁罰3萬元,但疑因和解案件,未登錄在不適任教師系統上;林男除了在花蓮任職,也曾在新北擔任自然科代理教師,在雲林、嘉義偏鄉擔任私人教會老師等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