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效鮮乳」標示掀爭議 食藥署今揭最新進度
國內酪農希望進口乳品標示「長效乳」不要有「鮮」字,避免消費者混淆,食藥署預計年底前再召開兩次會議,尋求最大共識。(記者邱芷柔攝)
〔記者邱芷柔/台北報導〕紐西蘭液態乳明年起將可零關稅賣到台灣,其保存期限可達90天,是國產鮮乳的6倍,為避免消費者混淆,國內酪農希望進口乳品標示「長效乳」,不要有「鮮」字,不過衛福部食藥署今年6月5日預告草案,效期達30天以上應標示為「長效鮮乳」等字樣,掀起爭議。食藥署今(26日)表示,由於標示涉國內產業保護和經貿議題,將進行跨部會討論,在取得共識後邀集利害關係人及專家學者開會,希望找到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目標在明年上路實施。
農業部建議食藥署將進口鮮乳更名為長效乳,不過食藥署今年6月5日預告修正鮮乳標示規定,規定經過高潔淨度無菌充填處理後,保存期限超過30天的鮮乳產品,應標示為「延長保存期限鮮乳」、「長效鮮乳」或「ESL鮮乳」,預告期至8月4日。
該草案預告引發酪農業者不滿,擔心消費者無法區分真正的「鮮」乳,農業部也再度發函衛福部,建議將保存期限超過15天的乳品,標示為「長效乳」以避免混淆。由於預告期間收到各方意見,食藥署將綜合相關意見,不排除進行第二次預告。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今表示,年底前預計召開兩次會議,首先會舉行跨部門會議,農業部主要負責國內產業保護,經濟部則處理CNS(國家標準)及相關經貿議題,由公務機關內部先協調最合適的做法,再召開第二次會議。
林金富說,第二次會議將邀請各方利害關係人參與,包括產業工協會、NGO團體如消費者保護團體、酪農協會、乳品協會等以及專家學者。對於標示各自有不同需求,所以希望在符合科學精神的前提下找到最大公約數。
林金富強調,「標示」不是食安問題,而是產業保護和經貿議題,目標是今年年底前完成兩次會議,並於明年初能將標示規定塵埃落定,並依原訂計畫,在明年7月上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