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園社區居民控強制收走管委會購置滅火器 里長:導正過去錯誤
台北市大安區車層里里長李易儒表示,社區滅火器有噴上「公物」字樣,是公家財產,不應放在公寓大樓內。(民眾提供)
〔記者林承鴻/台北報導〕有民眾向本報投訴,台北市大安區車層里里長李易儒以社區滅火器藥劑到期為由,於上月28日公告要移除社區滅火器,請住戶或管委會自行購買新的。民眾表示該社區滅火器為管委會自行購置,且里長公告前未經過任何溝通,認為此舉讓社區暴露在高度火災風險。李易儒表示,該社區滅火器有噴上「公物」字樣,是公家財產,不應放在公寓大樓內,強調他是把過去的錯誤導正。
民眾表示,華園社區建物落成時,社區管委會以管理費統一購置滅火器放在每層樓。多年前,車層里前里長施桂英曾協助更換滅火器藥劑,更換後卻在滅火器鋼瓶印上名字,讓滅火器看似屬於里辦公室所管轄的公物,因此引起爭議。
民眾指出,社區管委會能自行負責維護滅火器,跟里長、里辦公室並無直接關係,但里長卻在上月28日公告要在9月6日移除滅火器,並請住戶或管委會自行採購新的滅火器及相關設備。民眾表示,目前社區滅火器還沒移除,里長要求回收滅火器後再重新購買,不僅造成里民的不便,也增加社區安全維護的成本。
李易儒說,有噴上公物字樣的華園社區滅火器是里的公物,既然是公物那就應該放在公共空間,今年整個里將收回1、200支,華園社區內約3、40支,而去年已報廢3、400支,他說僅部分社區住戶不斷抗議。
李易儒坦言並沒有滅火器的財產清冊,無法證實哪些滅火器是以哪一筆經費或誰購買的,之所以會發現這些滅火器是因為有里民打來請里辦公室更換藥劑。他說,里辦公室有的滅火器清單是前里長移交、由消防廠商建檔的,紀錄車層里的滅火器數量和位置,他補充有些是算區公所的帳,有些是第二殯儀館的帳。
華園社區管委會主任周先生說,里辦公室提不出證據證明滅火器是里所有的公物,指里長是空口說白話,因此住戶跟市政府陳情,希望里長撤回滅火器回收決策,但市府沒有給明確答覆。周先生說,社區住戶和管委會有討論過,認為里長的決策太粗暴,既不合情又不合理。
周先生也說他們問過之前負責更換藥劑的消防公司,對方說滅火器是社區所有,前任里長只是幫忙更換藥劑。他說他所屬的社區已準備請消防公司更換及充填新藥劑,並要把滅火器鋼瓶上的字樣移除。
李易儒說,若社區滅火器藥劑或鋼瓶過期,因而發生公安事件,里辦公室無法承擔責任,才會要求收回所有噴上公物字樣、且藥劑到期的滅火器,他說社區住戶希望延後收回的時間他也同意了,預計月底才會移除。
華園社區滅火器到底是誰的?社區住戶和里長各說各話。民眾說是以社區管理費購置;李易儒則說雖然不確定公物字樣何時噴上,但就是里所有的,他反問管委會為何在噴上字樣時沒有當場詢問釐清?而乾粉滅火器使用期限一般為10年,他說滅火器上沒有製造日期,質疑住戶如何知道還沒過期?強調自己是把過去的錯誤導正。
根據內政部「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化學泡沫滅火器應每年實施1次性能檢查,其餘類型滅火器應每3年實施1次性能檢查,但製造日期超過10年或無法辨識製造日期之水滅火器、機械泡沫滅火器或乾粉滅火器,未經水壓測試合格,不得再更換及充填藥劑,應報廢處理。
台北市大安區車層里里長李易儒於8月28日公告要移除社區滅火器,請住戶或管委會自行購買新的。(民眾提供)
台北市大安區車層里里長李易儒在聊天群組公告以私人公司名義捐贈50支滅火器,民眾認為是利用「兩面手法」,想以善舉掩蓋背後的問題。(民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