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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你不回頭!自創5首歌酸檢察官「收紅包」 二審逆轉判無罪

劉男自創5首歌酸檢察官,一審被判有罪,但二審放寬言論自由的認定,以證據不足改判無罪。(記者王捷攝)

劉男自創5首歌酸檢察官,一審被判有罪,但二審放寬言論自由的認定,以證據不足改判無罪。(記者王捷攝)

2024/09/05 06:21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劉姓男子不滿提告沒起訴,在社群媒體公開發表創作的5首歌,酸檢察官收紅包,與商人官商勾結,一審以誹謗處有期徒刑5個月,然而,案件在上訴後逆轉,二審高等法院台南分院認為應該放寬言論自由,最終改判劉男無罪。

劉男創作的五首歌「我沒有騙你」、「又是細雨」、「恨你不回頭」、「苦酒滿杯」和「祝你幸福」。這些歌詞都圍繞在檢察官涉嫌收賄、官商勾結的指控上,法官認為這些公開歌曲,足以使一般社會大眾對被指控者產生負面評價,構成誹謗罪。

劉男主張,他的言論是基於檢察官的不當行為,如筆錄刪減等,但是法官認為他未能提供具體證據,證實其指控屬實,因此認定他主觀上具有散布誹謗的故意,一審判處5個月。

然而,在二審時,法官對於檢方提供的證據,採取更嚴格的「罪疑唯輕」原則,認為在無法確定劉男的指控內容完全屬實的情況下,應有利於被告,二審法官指出,檢方所提交的證據未能排除所有合理懷疑,特別是在證明劉男有意散布誹謗言論方面,缺乏足夠的證據支持。

二審法官認為,即使劉男的言論可能會對歌中提到的商人和檢察官造成名譽損害,但基於法律的證據標準,無法認定言論構成惡意誹謗,劉男的行為雖涉及對公職人員的批評,但法律仍要求更嚴格的證據來支持這類指控,法院無法認定劉男的言論符合誹謗罪的構成要件,因此改判劉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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